按照《关于申报“兵团优秀共青团员”“兵团优秀共青团干部”“兵团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兵团优秀少先队员”“兵团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兵团优秀少先队集体”的通知》(兵青联发〔2023〕2号)安排,兵团团委、兵团少工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启动了评选推报工作。经单位推荐和师市初评、审核、公示,兵团复审,现将拟表彰个人(集体)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2023年6月2日至6月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兵团少工委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706室
电子邮箱:2608617002@qq.com
联系电话:0991-2890587
附件:
兵团少工委办公室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