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要求,兵团团委拟推报塔里木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团委、第一师阿拉尔市16团团委申报2022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推报第九师161团孙龙珍民兵班团支部、第六师五家渠市税务局团支部申报2022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推报第五师双河市双乐铁路护路民兵分队队员轩银龙、第七师胡杨河市中医院医生宫傲申报2022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推报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南子午路消防救援站团支部书记丁亚丽、石河子大学医学院团委书记滕婉蓉申报2022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至2月24日。如有异议,请通过书面、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向兵团团委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映问题应客观真实,反映内容应具有可查性。
公示期内,可通过以下渠道反映情况:
电话反映:兵团团委组织部 0991-2890585
邮箱反映:1244510425@qq.com
信函反映:请寄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7楼兵团团委组织部收,并在信封上注明 “公示意见”字样
兵团团委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