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市)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兵团党委六届十七次全委会精神,根据《关于对2016年度促进团场职工多元增收工作总结考核的通知》(兵农发〔2017〕4号)的要求,兵团团委决定开展2016年度兵团促进团场职工多元增收青年职工创业项目带头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方式
各师(市)团委推荐10-15名候选人,报兵团团委审核后,由兵团促进团场职工多元增收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评审会,最终确定表彰人选。
二、评选范围
1.在边境团场、困难团场、少数民族聚居团场、重点帮扶团场中,率先实现多元增收创业致富的团场青年职工。
2.围绕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按照“稳粮、优棉、精果、强畜”的要求,在标准化、规模化现代畜牧养殖基地和果园、温室大棚、花卉苗木基地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引领广大职工由种植业向畜牧业和果蔬园艺业转移就业方面贡献突出的团场青年。
3.围绕培育现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农工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建设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团场青年。
4.在围绕促进职工转移就业方面,通过在工商企业和服务业企业中成功就业,工作业绩突出,取得了较高的工资性收入(含奖金)的团场青年。
5.在通过财产性投资增收方面,积极投资城镇商铺、农贸市场、住房,房屋租赁,或以投资农机、畜牧养殖、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等涉农产业财产型收入方面取得较好收益的团场青年。
三、评选标准
1.年龄18-45周岁(1972年1月1日至1999年1月1日出生)的在团场从事第一产业(包括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及其服务业)的在岗职工。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志愿扎根兵团,践行“兵团精神”,创业致富业绩十分突出、能够带领职工群众共同致富,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3.遵纪守法,文明从业,获得兵团级以上致富带头人称号和农业现代化建设青年积极分子表彰者优先推荐。
4.通过多元化的收入渠道实现较高的收入增长。(职工收入包括农业经营收入、二三产业经营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
四、奖励办法
评选表彰青年职工创业项目带头人100户(人),每户(人)奖励5000元,并通报表彰。
五、材料申报
1.推荐材料包括:
(1)名单。推荐本单位青年职工创业项目带头人名单。
(2)推荐表。候选人须填写《兵团青年职工创业项目带头人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推荐表一式二份。
(3)事迹材料。撰写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200字事迹简介,各一式二份。事迹材料务求全面、客观、详实、生动。
2.请各单位及时做好推荐申报工作,于2017年2月13日前将推报人选申报表、事迹材料、事迹简介等纸质版材料(各一式二份),并附推荐青年职工创业项目带头人名单(按推荐排序)报送兵团团委工农青年部,同时上报电子版。
六、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开展多元增收青年职工创业项目带头人评选是兵团党委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师团委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推荐人选材料真实可靠。
2.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师(市)团委要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联系青年的优势,共同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3.注重宣传,扩大影响。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此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评选范围、方法步骤等,发动广大青年群众积极参与,形式形象生动地展示先进典型的事迹和风采,营造学习典型、宣传典型、崇尚典型、争当典型的浓厚氛围。
4.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推荐单位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对被推荐人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各个层面的意见,并积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各师在收集推荐人选的基础上和工会组织协调,保证工会和团委推荐人选不重复,已获得表彰奖励的不再推荐,确保推荐的每一位候选人能够充分体现群众性、先进性、典型性,能够叫得响、立得起,经得住群众和时间的考验。
联系人:晁 坤 苏效杰
电 话:0991-2890584 2890680(传真)
邮 箱:bttwgnb@126.com
附件:兵团青年职工创业项目带头人候选人推荐表
兵团团委
2017年1月13日
附件
兵团青年职工创业项目带头人推荐表
姓 名 | 性 别 | 族 别 | 照 片
| ||||
出生年月 | 政 治 面 貌 | 文 化 程 度 | |||||
专业职称 | 参加工作时间 | ||||||
单位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
曾获 主要 奖励 | |||||||
主 要 事 迹 (2000) 字 内
| |||||||
团场团委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师级团委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评委会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