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政务网 无障碍浏览

兵团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希望工程素质教育活动中心管理规则

发布时间:16年09月10日 信息来源:团委 编辑:兵团青基会
【字体: 打印本页
作者:兵团青基会

    为保证希望工程素质教育活动中心建设与使用在合法、诚信、公开、高效的原则指导下进行,依据《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兵团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一、资助内容和条件

    (一)希望工程素质教育活动中心包括希望图书室、少先大队鼓号室、音乐教室、阳光体育活动室等项目。

    1.希望图书室是指为学校配备价值3万元的图书;

    2.少先大队鼓号室指为学校配备价值3万元的鼓号队器材和鼓号队服装;

    3.音乐教室指为学校配备价值2万元的音乐器材;

    4.阳光体育活动室指为配备价值2万元的体育器材。

    (二)学校应为团场九年一贯制学校。优先考虑兵团青基会援建的希望小学,应有专门的房屋或场地放置器材设备、图书和开展活动。

    二、项目的申请和批准

    (一)各师(市)符合申请条件的团场学校,由师(市)希望工程实施机构或师(市)团委审核后向兵团青基会提出项目申请。

    (二)师(市)希望工程实施机构或师(市)团委组织团场学校填写《希望工程素质教育活动中心受助学校申请表》(附件1)。

    (三)师(市)希望工程实施机构或师(市)团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符合受资助条件的上报兵团青基会。

    (四)项目申请由青基会副秘书长、秘书长审核,经理事长签批后予以立项。

    三、资金的募集

    (一)兵团青基会面向社会募集希望工程素质教育活动中心资助资金的活动须遵循合法、自愿的原则。

    (二)对捐赠数额较大、有长期捐赠意愿的捐赠人,可设立以捐赠人指定名称命名的专项基金。

    (三)接受捐款、捐物,必须与捐赠人订立捐赠协议,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捐款人凭此票据可申请免税。

    (四)捐赠人如以义卖、义演等方式面向社会为希望厨房项目筹款,须与兵团青基会签订协议,严格遵守《希望工程品牌授权管理规定》。

    四、物品采购及管理

    (一)希望工程素质教育活动中心所包含的商品由兵团青基会确定,采取公开招标或通过政府采购渠道进行采购,严禁商业贿赂及其它谋求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二)希望工程素质教育活动中心器材实行实物配送制,中标机构按照项目实施机构指定时间将物品直接配送到受资助学校。兵团青基会对受资助学校提交的《希望工程素质教育活动中心资助项目报告书》(附件2)审查合格后,向中标机构按协议结清货款。

    (三)兵团青基会及时向社会和捐赠人公布接受捐款及资助工作的相关信息,随时接受捐赠人的查询和监督。

    (四)受资助学校应建立设备保管、维护及使用的管理制度,兵团青基会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对捐赠人的服务

    (一)兵团青基会为捐赠人提供宣传或信息反馈服务,接受捐赠人的监督。

    (二)向捐赠人提供《希望工程素质教育活动中心资助项目报告书》及其他信息。

    (三)以捐赠人指定的名称为其捐建的希望工程素质教育活动中心命名。

    (四)兵团青基会协助捐赠人与受助学校建立联系,开展公益互助活动。

    六、附则

    本管理规则经兵团青基会四届一次理事会表决通过执行,规则解释权、修订权在兵团青基会。

素质教育活动中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