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政务网 无障碍浏览

关于举办兵团“团场青年电商培育工程” 示范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16年05月23日 信息来源:团委 编辑:工农青年部
【字体: 打印本页
作者:工农青年部

各师(市)团委、援疆办(经协办):

为更好贯彻落实团中央、商务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的通知》(中青办联〔2015〕5号),鼓励团场青年抓住信息化进程对团场发展带来的市场机遇,积极利用电子商务等现代商业模式拓宽创业增收渠道,投身团场改革和农业现代化,兵团团委与兵团援疆办(经协办)决定在浙江省丽水市举办“团场青年电商培育工程”示范培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6年6月1日-6月7日(1日报到、7日返程,课程6天)

培训地点:浙江省丽水市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二、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微电商的前沿及趋势、如何玩转移动电商—微营销、微博—强推广强品牌、微信—强关系强销售、“遂昌模式”农产品上行电商供应链建设、传统旅游企业电商化实例分享(旅游电商)、农产品电商化之产品包装(农旅结合)。

三、培训对象和名额

  兵团团场青年电商从业者、有志于从事电商行业的创业青年。每个师(市)原则上不超过5人。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师(市)团委与援疆办(经协办)做好经费落实和学员选派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选派学员,认真填写“团场青年电商培育工程”示范培训班参训学员信息统计表(见附件),并在参训学员中指定一名领队,于5月2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兵团团委工农青年部。

2、此次培训学员应统一于6月1日9:45从乌鲁木齐乘坐CZ6955次航班前往浙江温州,16:30分到达后,统一乘坐接站大巴到丽水市,7日下午学员在温州自行返程,请各师(市)学员自行购票。食宿费、培训费由各师(市)从援疆项目经费中列支(学员每人每天费用预计450元),往返交通费(实际报销往返硬卧费用)从援疆项目经费中列支。

兵团团委联系人:晁 坤   苏效杰

联系电话:0991-2890584   传真:0991-2890680

电子邮箱:bttwgnb@126.com

兵团援疆办(经协办)联系人:陈 阳

联系电话:0991-2896214   传真:0991-2896214

附件:兵团“团场青年电商培育工程”示范培训班

参训学员信息统计表

  兵团团委

                          兵团援疆办(经协办)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