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政务网 无障碍浏览

关于下拨2016年兵团青年创业增收引领 计划扶持示范项目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16年04月25日 信息来源:团委 编辑:工农青年部
【字体: 打印本页
作者:工农青年部

各师(市)团委、石河子大学团委:

青年创业增收引领计划是兵团党委交办兵团团委2016年“十件实事”之一,为进一步落实工作,帮助兵团广大青年实现创业就业,2016年,兵团团委、兵团青年创业增收基金会争取兵团“十件实事”资金,继续开展兵团青年创业增收引领计划扶持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各师(市)、院校推荐申报情况,经兵团团委书记办公会议研究,确定立项2016年兵团青年创业增收创业项目30个。为做好项目资助款下拨工作,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

经推荐报送、项目评估和会议评审,由兵团青年创业增收基金会提供资助的首批30个项目已经产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每个项目资助10万元,请各师(市)、院校团委及时通知获得项目实施人本人。

二、受助项目拨款所需资料

1. 受助项目人需填写兵团青年创业增收基金会创业项目资助申请书一式三份(见附件4),申请人需在申请人承诺处签名并粘贴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

2.兵团青年创业增收基金会与各师(市)团委、资助项目实施人签署《项目资助协议书》一式三份(见附件2),企业创业项目需提供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账户资料,个人创业项目需提供签署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的银行卡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以方便资金划拨,所提供的账号信息必须与项目申报资料及《项目资助协议书》一致

3. 各师团委与团场团委、资助项目申请人签定补充协议书一式四份(见附件3),师(市)、团两级团委自行留档。资助资金使用时限一年,畜牧养殖业类2年(从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计算)。

三、有关要求

本次项目资助款发放工作时间紧,资料填报要求严格,请各师(市)、相关资助团场团委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受助项目拨款所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工作,帮助部分受助项目补齐资料和相关证明文件。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师(市)团委要认真抓好项目落实,明确任务,分清责任,师、团两级团委负责人为项目责任人,层层签订项目责任书。

2.加强资金管理。资金使用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不得擅自改变项目资金用途,严禁截留和挤占挪用。按照项目协议书要求履行权利和义务,对违规使用资金的人员,将追缴已核拨的项目资金。师、团相关责任人到期负责资助资金的回收,资助资金不能按时足额返还的,下年度扣减青年创业工作经费。

3.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把项目实施进度、实施质量、项目实施成效等各个环节,确保项目早日落地实施,早日发挥效益。项目实施情况采用书面报告形式,每年11月20日前,重点上报项目全年预计完成情况和总结材料。

4.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介,广泛宣传项目建设和项目实施的先进经验和实际成效,扩大青年自主创业示范项目的社会影响。

各单位受助项目拨款所需资料汇总后,请于5月13日前统一报送兵团团委工农青年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 系 人:晁 坤   杜文志

联系电话:0991-2890584 0991-2890680(传真)

电子邮箱:bttwgnb@126.com

附件:1.2016年兵团“青年创业增收引领计划”扶持示

范项目目录

2.2016年兵团“青年创业增收引领计划”扶持示

范项目资助协议书

3.2016兵团“青年创业增收引领计划”扶持示

范项目补充协议书

4.2016兵团“青年创业增收引领计划”扶持示

范项目资助申请书

兵团团委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