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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第九届兵团青年岗位能手的通知

发布时间:16年03月10日 信息来源:团委 编辑:工农青年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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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工农青年部

各师(市)团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校)团委,兵直各直属团委,军事部政治部组织处,武警兵团指挥部政治部组织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兵团党委六届十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激励广大青年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足本职岗位,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创新能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兵团团委、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联合开展第九届兵团青年岗位能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在开展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及实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从事其它生产经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近两年受师级团委表彰的青年岗位能手可作为推荐候选人,已获全国和兵团级青年岗位能手称号的不再重复推荐。

二、推荐条件

具有优良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操作技能和理论知识,能够超额完成本岗位各项年度考核指标,创造了较好经济效益,注重在师级以上青年文明号集体中推荐候选人,体现“号”、“手”联动效益。

(一)自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二)刻苦钻研业务知识,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操作技能,在本单位、本系统处于领先地位。

(三)安全、优质、超额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贡献突出。

(四)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在技术、管理、营销、服务等领域具有创新成果,创造了较好经济效益的青年职工。

(五)积极参与兵团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在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者。

(六)所在单位已建立团组织。

三、评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各单位可推荐1-3名兵团青年岗位能手候选人。推荐对象要向一线职工、青年技术工人、非公企业青年员工倾斜。要根据推荐人选的事迹择优进行排序,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兵团青年岗位能手推荐表》,并撰写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及500字以内的事迹简介(各一式三份,并报电子版),请于2016年4月8日前上报兵团团委工农青年部。

(二)审核确认。兵团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兵团青年岗位能手。

(三)表彰与奖励。由兵团团委、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文,命名表彰。

兵团青年岗位能手获得者,可不受专业工龄的限制,直接申报上一等级职业资格,并由所在单位推荐,经各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证书(中级职业资格由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证书,高级以上职业资格由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协作。各级团组织要按照要求,与相关部门协商合作,征求意见,确保推荐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各级团组织要严格把握推荐条件,广泛听取基层意见,确保推荐对象的质量。

(三)大力宣传,树立典型。各级团组织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新闻媒介,宣传先进典型人物和事迹,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联 系 人:晁 坤   苏效杰  

联系电话:0991-2890584

电子信箱:bttwgnb@126.com


附件:兵团青年岗位能手推荐表




兵团团委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10日